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1月27日下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在遂媒体及社会公众通报我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受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齐宣委托,局机关党委书记衡彬瑜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来自中省驻遂媒体单位、市级媒体的1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12个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衡彬瑜通报了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在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十三五”暨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十三五”以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较2015年上升14.4%,2019年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较2015年上升50%,市县镇三级饮用水源达标率首次达到100%。土壤环境稳定可控,“土十条”实施情况考评连续两年获全省“优秀”等次。全面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
2020年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8天,优良天数率为95.1%,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高4.3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1%,较全省平均值低2.3微克每立方米。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居第18名,有4个月排名进入前10位,特别是10月排名第3位,创历史最高水平。地表水环境质量纳入国省考核的4个断面水质均为Ⅲ类以上,无劣Ⅴ类水体;市县镇三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垂改工作。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监测垂直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改革方针,完成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收省管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和原船山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人员上收市管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实现了全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由分散到集中、由交叉到规范、由低效到高效的重大转变。
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域全力攻坚“八大战役”,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一是聚焦源头治气。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扬尘污染整治、移动源污染整治等“六大行动”,有效管控大气污染源头。完成二氧化氮、氮氧化合物减排项目81个,整治“散乱污”企业42家,报废、强制注销老旧车900余辆。二是聚焦涪江治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完成投资19.7亿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67%,72.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运。完成全市小水电整改工作,有效管护湿地19.5万亩,江河捕捞渔船实现清零,涪江水生生物得到有效保护。三是聚焦风险管土。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启动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四是聚焦面源补短。关闭、搬迁或整治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00余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6%。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57%,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2%。
持续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中省环保督察问题1174个已整改完成1142个;接受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初步移交现场发现的8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8个,168件信访举报件已整改完成99件。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行动”,开展各类问题整改现场督导100余次。严格开展“双随机”等日常监管执法,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完成“双随机”507个,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60份,处罚款804.685万元。
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从7天压缩至2天,牵头16个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完成15个;持续推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全程网络办理,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67个。2020年,市级审批环评文件122个、告知承诺制项目37个;“码上服务”评价66条全部为非常满意;全覆盖发放排污许可,共核发266个排污许可证,登记3656个;牵头完成2019年度80家省级和96家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狠抓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成指挥调度应急综合视频会议系统搭建,实现国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系统应急视频会议指挥无缝对接。增添130万元环境应急物资、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2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020年,储备各类污染防治融资项目123个,融资需求263.470亿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80个,进入省库项目35个,项目总投资43.151亿元,其中23个子项目进入中央库,获中、省资金支持1.991亿元。完成红江渡口、郪江口2座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调整2处自动监测点位,更换3个监测点位的5台老旧设备。完成年处理能力7万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日处理能力6.6吨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废铅蓄电池回收试点项目和废矿物油收集项目。
有效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对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实施一体化、全过程监管。自1月20日至12月21日疫情医废处置信息调度期间,全市累计处置各类医废1908.19吨,其中疫情医废53.17吨,做到即产即消、日产日清。组建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200余人次参与一线新冠抗疫工作。联合卫健、住建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监督工作的通知》,及时监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废水余氯排放情况。
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拍摄《对话绿色先锋》访谈节目,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正权接受专访。《遂宁:夯实绿色发展根基 在成渝中部加速崛起》在四川日报刊发;遂宁电视台《遂宁新闻》开设“改善生态环境、服务绿色发展”专栏;《新闻零距离》栏目开设“环保曝光台”;开展6次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与重庆市潼南区联合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共同签署《遂宁—潼南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宣言》。
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印发《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共召开党委会20次,专题学习研究党建工作2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党性教育7次,组织理论学习43余次。举办“建党99周年‘七一’系列活动”,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运动会。组织抓好岗位风险点的排查与评估、预防和监督,加强风险岗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促进监督常态化,全局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到深入打好的重大转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市空气质量保持达标水平,大气环境持续向好。努力实现国省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级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稳定,全市无劣Ⅴ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巩固。《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贯彻落实,土壤环境稳定可控。
做好系统内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聚焦加强党的领导。以“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和“五大能力”提升、“十大标兵”评比等活动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二是聚焦环境治理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努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提升。三是聚焦突出问题整改。抓实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情况发生,深度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四是聚焦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五是聚焦优化营商服务。坚持“全力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为企业依法经营服务、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抓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个方面工作。一是谋划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切实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事项序时推进,按时完成。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经受住各种考验。三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遂宁市“三线一单”,做深做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规划,统筹做好环保重点项目储备。四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再加压力、再添措施,坚定不移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五是着力构建“大环保”格局。加快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加强日常核查、定期调度、动态扣分、逗硬通报等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高效运转。六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协同作战、采用“国药川方遂技”,确保环境状况持续向好,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七是推动小流域治理。加强郪江、沈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强化环境质量变化预见性研判,兼顾全流域水质改善、重点断面稳定达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八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继续把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加快治污减排,深化联防联控。九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将土壤环境质量管控作为用地管理先行条件,按期推进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遂宁市工作方案》阶段性任务。十是推动遂潼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遂潼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范畴,推动我市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新格局中抢占绿色发展先机。
媒体问答
国际在线记者:
“十四五”期间饮用水水源保护怎么做?
水生态环境科郑宇杰:
2020年,遂宁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100%,乡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上半年首次达到100%,较“十二五”末提升了50%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呈逐年向好的趋势,为“十三五”以来最优水平。为进一步巩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果,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升级版,我市将在“十四五”期间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优化饮用水源布局管控。推进三仙湖水库、群英水库、白鹤林水库等县级第二水源地建设,完善多水源供水保障体系;启动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和生态水网建设,谋划建设一批优质农村水源,撤销一批问题突出饮用水源,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
二是深度开展环境问题整治。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县级以上水源地整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推进饮用水源规范化整治,以“千吨万人”水源地为重点,实施农村不达标集中水源地的环境整治或后续水厂处理工艺提升,筑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防线。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风险防控。开展饮用水风险评估调查,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地表水水质自动站、视频系统,建立智能化预警体系,提升业务人员能力。
四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科学划分水源保护区,将水源及保护区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完善饮用水源名录,健全基本信息档案,落实饮用水源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探索跨界水源生态补偿,学习借鉴成都市等其他市州饮用水源生态补偿经验,建立补偿机制。
四川新闻网记者:
我们的空气质量状况持续改善,已连续两年达标,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大气环境科熊艳秋:
“十三五”以来,我市空气质量一年一个脚印,连续5年均同比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PM2.5、PM10三项指标均列居成都平原地区第2位,分别位于全省第8、第7和第7位,空气质量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启动编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切实落实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等重点任务,谋划和推进一批重点减排项目,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遂宁空气质量稳定向好。
二是强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研究制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方案,努力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防治的监测、分析能力,积累必要的基础数据。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推广先进治理工艺,提升治理成效。
三是开展施工工地、砂石开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住建、交运、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有关企业全面、长效、规范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方式实行联合惩戒,对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涉及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业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疏堵结合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联动,努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能力,继续引进和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进一步压紧压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巡查劝导,综合采取批评教育、公开曝光、行政处罚以及村规民约联合惩戒,严格逗硬考核问责,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水平。
五是继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技能力。积极储备申报大气污染防治科技能力提升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强化与成都平原地区城市的科技共享,争取科研院所、专家团队的技术支持,积极培养锻炼本地化专业队伍,持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精准性。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
请问遂宁市在“十三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抓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科游佐佳:
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扣“查、管、治”“查”方面:
一是全面完成农用地详查,自2016年全省统一启动农用地详查工作以来,我市共布设点位316个,采集检测样品360份,农产品协同监测采样点位18个。形成的成果已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二是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已完成159个地块的基础信息采集,从中筛选出19个中、高风险地块和4个工业园区开展布点采样,根据调查结果,已完成地块风险分级,得到优先管控名录。
“管”方面:一是加强重点企业、园区土壤环境管理,已累计完成70余家企业隐患排查整改,130余家次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性监测。二是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管理,全市共有27个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经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筛选出污染地块10个污染地块,正有序开展土壤详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三是扎实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出台《遂宁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现重点重金属排放严格控制在500kg以内。组织25家涉重企业创新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评估,全部纳入重金属排放全口径清单管理。
“治”方面:一是加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已累计投资4500余万元,完成遂宁高新区保升镇(原船山区保升乡)农药厂废弃场地及周边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和射洪市富士电机公司原址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其中,富士电机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并通过生态环境厅效果评估审查。保升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施工,正准备开展效果评估相关工作,预计3月底前将通过生态环境厅效果评估。二是统筹推进船山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按照示范区制度创新的定位,已建立起涉重行业企业年度重金属排放情况自评估制度、新增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本底调查制度、地块污染风险预警管理制度、风险管控清单和分类管控制度、土壤环保管家技术支持制度等制度建设。其中,示范区在全省创新完成了60余宗,5000余亩新增工业用地土壤、地下水调查。
取得成效方面:
“十三五”期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已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其中,优先保护类耕地占99.997%,安全利用类耕地占0.003%,没有严格管控类),126.47亩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通过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市确定了10个污染地块,其中2个地块得到修复治理,8个地块正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全部地块得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污染地块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初步核算,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我市“土十条”实施情况考核评估为优秀等次,并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接受省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获得充分肯定。
“十四五”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高质量高起点编制遂宁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指引全市未来五年土壤防治相关工作。
二是做好8个污染地块的土壤详查和风险评估,后续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确保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6%以上。
三是统筹市直各园区加快船山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成效提炼,在全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继续加大土壤项目包装入库,加快推动6个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项目建设,形成污染综合预警体系,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
环保督察这几年是社会各界关注点,请问我市环保督察问题进展情况如何,又是怎样推动的呢?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康晓阳:
截至目前,我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68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9项整改任务9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9项整改任务3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8项、整改措施30条,完成率96.77%,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0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涉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完成整改101件,整改完成率98.06%。3个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1个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正在整改中。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31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9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暗查指导组发现问题74个,已整改完成67个,整改完成率90.54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5轮现场大排查发现问题点位288个,已整改完成272个,整改完成率94.44%。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168件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已完成整改99件,完成率58.9%;初步反馈的83个现场点位问题已整改完毕42个,整改完成率达50.6%;4个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
主要通过4项举措推动整改工作:
一是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督导单位(市级行业主导部门)、整改时限和目标,形成市、县(市、区)、市直园区抓整改的合力;同时,我们将问题整改纳入市对县(区、园区)、市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了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推动整改。
二是现场核查。对中省委馈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制+清单制+时间表”,坚持两月一次现场核查、季度一次调度研判、半年一次整改交账、年终一次考核问效。2020年,共组织6个现场核查组对各县(市、区、园区)开展7次排查,共核查问题点位316个,调度各类问题40余次,召开整改交账会2次,全面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工作,加快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三是科学研判。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紧盯各阶段应完成整改任务,对未达序时进度和有逾期风险的整改任务,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预警函和督办函,要求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0年至今共发文80份,其中督办函15份,提示函12份,预警函1份,通报、报告等52份,有力保障了全市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指导。一是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数据,为整改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在核查整改点位时,对污染处理工艺、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让整改单位少走弯路,提高整改质量。三是认真解读环保督察相关规定和要求,帮助指导责任单位及时上报整改销号资料,确保按时销号。
遂宁传媒集团记者: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如何服务小微企业?
行政审批科王益茂: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扩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全市小微企业环保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管理提高环评质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局拟推行“三个一”环保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小微企业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通一个咨询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期间,通过0825-2391017电话咨询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环保审批事项。
每周一个接待日。每周四,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304室)接受小微企业发展涉及的环保审批备案手续相关问题咨询办理。
每月一次集中服务。每月最后1周的星期三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304室)就小微企业发展涉及的生态环境管理相关问题集中办理。
信息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供稿人:谢勇、陈喻
审核:高欣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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